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职业教育八大工程的决定》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企业职工队伍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适应职业(工种)变化需要,落实集团“人力资源滚动(200 3年一2007年)发展规划"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具体措施。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同意建立“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汽车上海站”;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批准,同意建立“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汽车行业上海分中心”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建立“上海汽车制造类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基础上,为加强上汽集团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整体协调上级批准的鉴定站(所)和中心管理职能,经总公司批准,建立上海汽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上海汽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汽车上海站、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汽车行业上海分中心、上海汽车制造类职业技能鉴定所实行四块牌子一套班子。今后各企业所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由上海汽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归口管理。根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要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从属于集团人力资源部。
组织机构

鉴定范围
汽车装调工、汽车焊装生产线工、机加生产线工、汽车冲压工、汽车涂装生产线工、生产线调整工、发动机装调工、变速箱装调工、汽车零部件装调工、汽车铸造生产线工、汽车锻造生产线工、汽车热处理生产线工、汽车饰件装配工、汽车前后桥装调工、汽车电器装调工、车辆检验工、刃(磨)调整工、电焊工、冷作工、涂装工、车工、铣工、刨插工、磨工、镗工、数控机床操作工、物理金相实验工、钳工、工具钳工、机修钳工、电工、维修电工、仓库保管工等220个职业(工种)。具体职业(工种)可参见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颁发的《职业分类指导手册》(试行稿)和《工种分类目录》(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