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集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暂行管理条例》是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有关博士后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上汽集团的具体情况而制定的。
● 博士后进站及进站管理 一、 招生对象 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随左右者,均可向有关流动站和工作站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 二、 招生专业及人数 根据上汽集团的发展需要,联合培养博士后的专业拟定为:汽车设计与制造、发动机、计算机及其应用、自动控制、企业管理、市场管理、市场营销、财务会计等专业,在站人数视科研发展需要而定,随着上海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将逐步扩大专业和在站人数。 三、 进站程序 1. 进入工作站的博士后由上汽集团和各有关流动站单位联合招收,双方确定后报请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审核批准和备案。 2. 招生形式是工作站根据上汽集团科研开发的需要,从各流动站推荐的博士生中,根据其专业择优录用,在确定初步接收意见后,博士生申请进该流动站,也允许博士生直接向工作站自荐,经工作站审核同意,自荐者本人选择合适的流动站并提出申请。 3. 流动站和工作站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合格并同意其进站,博士后将有关材料寄送工作站,有关材料包括: 国内博士生需提供: (1)《博士生研究人员登记表》; (2)博士学位证书(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答辩通过证明); (3)本学位领域的两位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国外留学博士生需提供: (1)经驻外使馆教育部门签署意见的《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登记表》; (2)博士学位复印件和其他学位证明材料; (3)博士生导师和研究课题负责人两人(至少一人是国外的)的推荐信。 4. 博士后进流动站,按规定办理入户手续,以及进工作站的有关手续,并开展科研项目研究的前期准备和调研工作。 部分经费,委托流动站管理,流动站则需做好相应规范的财务管理工作。 四、日常经费由上汽集团博士后工作站支付,科研经费由上汽集团博士后研究课题的立项单位支付。
● 博士后生活福利及住房待遇 一、在站的博士后除经费来源不同外,同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博士后待遇相同,博士后日常经费的主要部分将用于支付博士后的生活费用。 二、为了吸引优秀博士生为上汽集团解决科研技术难题,上汽集团将为在站期间的博士后给予一定的住房补贴。
● 博士后出站及工作分配 一、出站 博士后在站的科研工作结束后,应提交工作报告、论文(或著作)和科研成果,工作站和流动站双方结合与其签订的协议,组织有关专家对其进行认真考评,考评主要内容为: 1、 研究成果的学术水平; 2、 研究成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 工作表现和解决实际问题及组织管理的能力。 二、工作分配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满,经双方选择后分配工作,愿在上汽集团工作且上汽集团也同意接收的,在办理出站手续后,由上汽集团办理录用手续。若到其它单位工作的,则由流动站办理相应手续。
● 博士后户口及配偶、子女的随迁 一、博士后在站期间,由流动站单位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二、博士后在站期间,其配偶及未成年的子女可随本人一起流动,一般由设站单位安排随迁,配偶及家属的有关手续可参照国家博士后有关文件。
● 博士后研究成果 一、 企业博士后研究工作由企业提出研究项目,提供项目经费和日常经费,且主要在企业内完成研究工作,其研究成果原则上权属有关企业,具体分享办法在签订有关科研合同中商定。 二、 企业博士后工作期满后不留在上汽集团工作,则应按照国家规定和企业的有关要求对其科研项目需要保密的内容予以保密 |